有债务的房子被继承,欠债也要一起接手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很多人担心:继承了父母留下的房产,同时是不是就得一并背上老人生前没还清的房贷、欠款、外债,最后钱房两空、倒贴还债?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同时,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税款的责任,仅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上限,超出遗产总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需要额外自掏腰包偿还。如果提前书面放弃继承权,就完全不用承担任何还债责任。
也就是说,继承房产≠无限兜底替长辈还债。房子价值够覆盖欠款,就用房产对应的遗产部分抵债;房产市值还抵不上全部外债,多余的债务和继承人毫无关系,不会连累子女个人财产被执行。
继承前一定要提前理清房屋抵押、贷款、外债明细,合理评估之后再决定是否继承,避免盲目承接背上不必要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