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都同意分房,签了私下协议,事后能不认账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很多家庭父母过世后,兄弟姐妹会私下口头约定、手写分房协议,大家当场签字按手印、说好房子归谁、补偿谁多少钱,就觉得板上钉钉,谁也不能反悔。
依据《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书面签订的遗产分割协议,只要是所有人真实自愿签字、不存在欺诈胁迫、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这份协议对全体签字人都具备法律约束力,不能随便反悔耍赖。
也就是说,私下好的房产分割协议,不是一张可以随意撕毁的废纸。签字之后房子还没过户、钱款还没结清,少数人见房价涨了临时变卦、拒绝履行约定,其他守约继承人完全可以拿着这份协议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约定履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
提醒大家,兄弟姐妹之间协商分房产,不要只做口头君子约定,一定要落实为书面文字、全员签字确认,条件允许还可以同步拿去公证,既守住亲情,也彻底杜绝日后翻脸扯皮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