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只写一人名字,就是个人独有、家人无权继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生活里绝大多数人都误以为:房产证上只有逝者一个人的名字,房子就是其个人单独财产,只由自己子女继承,配偶、其他亲属无权分份额,和家庭共有无关。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规定,房产虽登记在一人名下,但若是婚内共同出资、婚后购置、共同还贷,即便单独署名,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婚前全款购置、个人独自出资且无婚后共同还贷,才真正属于个人遗产。
也就是说,房产证单独署名不等于个人独有遗产。先要先析出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一半份额,剩余属于逝者的部分,再由法定继承人按顺序继承,不是登记谁名字就全由谁的子女独占。
实际生活中,遇到单方署名房产继承,先厘清购房时间、出资来源、还贷情况,界定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家人对房屋权属、分割比例有分歧的,通过诉讼析产加继承一并处理,明确各自份额,依规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