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分家协议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未办理过户能否起诉确权?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家庭成员之间签订分家析产协议,约定家庭共有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协议签订后房屋由约定方实际居住使用,但一直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数年后其他家庭成员反悔,以未办理过户、物权未变动为由主张协议无效,此时协议约定方能否直接起诉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分家析产协议属于家庭成员之间就房屋权属达成的内部约定,只要签订时各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即对协议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需注意,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分家协议仅产生债权效力,不能直接导致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协议约定方不能直接起诉请求法院确认房屋归其所有;但可以依据合法有效的分家析产协议,向法院提起合同纠纷之诉,要求其他家庭成员配合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法院经审理确认协议合法有效的,会依法支持该请求,判令其他家庭成员履行配合过户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