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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还没办证,兄弟姐妹怎么避免继承打官司?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很多老旧小区、城中村遇到拆迁征收,老人名下分到一套拆迁安置房,房子已经建好、已经入住,但是房产证还没有下来、还没正式登记在老人名下。老人突然去世,兄弟姐妹看着这套没办证的拆迁房,心里都不踏实,有人担心以后办证被别人独占,有人担心私下偷偷改名,互相猜忌、互不信任,很容易因为这套无证拆迁房爆发激烈继承纠纷,提前不知道怎么提前规避矛盾、避免日后打官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合法的拆迁安置权益、拆迁房屋回迁资格,同样属于法律认可的遗产范围。虽然暂时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但是全体合法继承人依然可以提前协商签订书面遗产分割协议,提前约定好房子办证归属、补偿款分配、日后过户配合义务,提前固定好分配方案,合法有效避免以后争房打官司。

法律认可拆迁安置权益提前书面分割约定,提前安排好就能杜绝后患。简单来说,没办证的拆迁房一样能提前划分清楚,不用等到以后办证再吵架。兄弟姐妹提前坐下来写好书面协议,签字按手印、留存身份证复印件,约定好谁配合办证、谁补偿钱款、房子最终归谁,白纸黑字写清楚,以后无论房价涨跌、证件何时下来,都按照协议办事,再也不会产生继承纠纷。

在实务当中,家里有未办证拆迁安置房的家庭,趁着家人还能好好沟通,第一时间签订书面分割协议,全员签字确认、留存全部拆迁协议材料,提前把话说清楚、把账算明白,安安稳稳办好后续继承手续,一家人不伤和气、不打官司,平稳守住拆迁房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