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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健在,子女能不能提前分割父母名下房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很多家庭子女较多,担心以后父母走了,兄弟姐妹因为房子吵架闹矛盾,于是趁着父母还健在、身体还硬朗,就主动提出提前分家、提前把父母名下房产提前分给子女,想提前把房子过户、提前把份额分好,免得以后闹纠纷。也有子女私下商量,自己先私下写分家协议,提前约定房子以后归谁、怎么分,以为父母点头同意就算合法有效,等到真正办理手续的时候,才发现根本办不了,协议也不算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房屋产权属于父母个人合法财产,父母在世时,享有完整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全部权利,任何子女无权强行要求提前分割、提前瓜分房屋。遗产继承必须等到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才可以开始,父母还健在,房产不属于遗产,任何人不能提前办理继承分割手续。

简单来说,只要父母还没有去世,房子就是父母说了算,子女不管多大年纪、不管家里有几兄妹,都没有任何资格要求提前分房。私下签的分家协议、口头提前分房约定,在法律上全部无效,不动产中心不会认可,法院也不会支持。强行逼迫父母提前卖房、提前过户、提前分房,还属于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在实务当中,想要合理安排房产、避免以后纠纷,正确做法不是提前强行分房,而是让父母自愿办理赠与过户、自愿写好合法遗嘱,按照老人真实意愿安排房屋归属。尊重老人财产权利,合法合规规划家产,家庭才能真正和睦,避免好心办坏事、触犯法律又伤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