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遗嘱在手,继承房产为什么还是没办法顺利过户?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不少老人早早提前写好遗嘱,明确指定房产留给特定子女继承,子女拿到遗嘱之后,本以为万事大吉,凭着遗嘱就能轻轻松松去房管局直接过户、独自拿到整套房子。真正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手续的时候,却直接被工作人员驳回要求,无法单独办理过户,甚至还被其他其他继承人质疑遗嘱无效、拒绝配合,拿着遗嘱却寸步难行,完全不知道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
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遗嘱只有符合法定订立形式、满足全部生效要件,才具备完整的法律效力;同时仅凭一份单方遗嘱,没办法直接跳过其他继承人、单独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必须走完遗嘱效力核验、继承权整体确认的完整流程。
法律认可遗嘱的优先效力,但对遗嘱的规范性、合法性有着严格的标准。简单讲,手写遗嘱内容涂改、签名日期缺失、订立时神志不清、受胁迫欺骗、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要求,这份遗嘱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全部或者部分无效,最终还是要按照法定继承来重新分割房产;就算遗嘱完全合法有效,办理过户时,依旧需要全体法定继承人到场配合核验、确认无异议,一旦有人不认可遗嘱、提出争议,就只能先去法院起诉、通过判决确认遗嘱合法有效、拿到生效文书之后,才能凭判决结果单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在实务当中,想要遗嘱真正落地、顺利完成房产继承,一定要提前确保遗嘱格式合规、内容严谨,最好提前办理遗嘱公证或者律师见证;被继承人去世后,第一时间和全体继承人沟通协商,提前做好遗产分配沟通;若协商受阻、有人拒不配合,不要反复无谓拉扯,尽快通过司法诉讼确认遗嘱效力,避免遗嘱长期搁置、错过最佳确权时机,导致遗嘱形同废纸、心愿无法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