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立遗嘱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患有精神病、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认知障碍的老人,后期订立的遗嘱,家人有争议,这份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答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自始无效,不管形式多规范,都不能作为分割遗产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简单来讲,立遗嘱的前提:订立时神志清醒、能够辨认自己行为、清楚名下财产和分配后果。有精神疾病、痴呆失忆、无法正常表达意愿的,订立任何形式遗嘱都无效,只能按法定继承办理。
在实务中,法院审理会重点审查立遗嘱时的民事行为能力,精神状态不达标,直接认定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