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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生前欠下的债务,继承人必须要替他还清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亲人离世之后,除了留下房产、存款等遗产,还同时背负着房贷、欠款、外债等不少债务。很多继承人担心:继承了遗产,是不是就要自己掏钱,全额替逝者还清所有欠债?

答案是:继承人只在继承遗产的价值范围内承担还债责任,超出遗产总额的部分,继承人没有义务自掏腰包偿还;如果直接放弃继承,就完全不需要承担任何清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简单来讲,判断核心两点:是否选择接受继承、遗产总价值多少。欠债比遗产多,可以直接放弃继承、一身轻;选择继承财产,最多就用拿到的遗产抵债,个人私有财产不会被强制拿来还债。

实务中常见误区:父债子天经地义,必须全部还清。现实中早已不存在无限“父债子偿”,法律划定了清晰的有限责任边界,不会让继承人无端背负超额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