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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和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房产遗赠超期会自动放弃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很多人分不清遗嘱继承和遗赠,以为只要老人写了字、指定房子给谁,不管是给子女还是给外人,效力都一样。实际二者法律适用完全不同,尤其有严格时间限制,一旦错过期限,再好的书面约定也会作废。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法定继承人范围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接受继承无需明示,沉默视为接受;遗赠受赠人需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表示,到期未表示,视为自动放弃遗赠。

把房产留给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法定继承人,属于遗嘱继承,没有时间限制,随时可以办理继承过户;把房产留给孙子孙女、邻居、朋友、保姆等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属于遗赠,必须严格遵守60天时效。

很多受遗赠人不懂法律,以为房子早晚都是自己的,迟迟不做书面接受声明,等到想办过户时,早已超过法定时限,法律直接认定放弃权利,房产只能按法定继承重新分割。建议涉及房产遗赠,务必第一时间书面确认接受,留存证据,避免错失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