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晚年一直由我照顾,我可以多分父母房产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长期赡养老人的子女,希望多分房产,法律对此有明确支持。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多分房产需满足:
1.长期照料老人生活起居、承担主要赡养义务;
2.留存完整证据:缴费记录、陪护证明、票据、转账记录、证人证言、视频照片等。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建议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先与其他继承人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凭证据依法主张多分,保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