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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老人签字的打印遗嘱算数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有些老人不会写字,或者为了方便,让子女帮忙打印了一份遗嘱,自己签了字,就以为万事大吉了。但到了继承时,这份打印遗嘱却被认定为无效。问题出在哪?答案是:打印遗嘱有严格的法定形式要求,仅老人单方签字的打印遗嘱大概率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该部分遗嘱无效。

简单来说,打印遗嘱的生效条件有三个:一是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全程在场见证,不能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也不能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人;二是遗嘱人和所有见证人都要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不能只在最后一页签字;三是必须注明完整的年、月、日,且所有人的签署日期要一致。如果只有老人签字,没有见证人见证和签字,打印遗嘱会被认定为无效。

实务中常见的误区是:“打印遗嘱只要是老人签了字,就和手写遗嘱一样有效”。很多人忽略了打印遗嘱的形式要求,尤其是“每一页签名”和“见证人在场”这两个关键点,导致明明是老人真实意愿的遗嘱,却因为形式不合法而无效,只能按法定继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