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的房产,孙子能直接继承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生活中不少老人会说“房子以后给孙子”,可如果没有订立合法遗嘱,等老人去世后,孙子想直接继承房产往往会遇到阻碍。很多人分不清“隔代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误以为孙子和子女一样,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很容易陷入继承纠纷的误区。
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实务中,孙子要继承爷爷的房产,只有两种合法途径:一是爷爷生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将房产遗赠给孙子;二是孙子的父亲(或母亲)先于爷爷去世,此时孙子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继承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爷爷的遗产份额。除此之外,孙子不能直接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爷爷的房产。
我们在此提醒两个常见误区:一是“孙子是直系亲属,当然能直接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在法定继承中,孙子不属于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代位继承或有遗嘱的情况下,才能取得房产;二是“代位继承可以继承全部房产”,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不能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也不能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建议老人如果想把房产留给孙子,最好提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赠遗嘱,明确房产的归属;如果子女已经去世,也可以提前了解代位继承的相关规定,避免后续继承受阻。若发生继承纠纷,可向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