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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没有写全财产,一定无效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很多老人立遗嘱时,只写了房产的分配,没提存款、车辆等其他财产,有人认为这种遗嘱漏了财产,整体无效。事实上,遗嘱未处分全部财产,不影响遗嘱中已处分部分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就是说,遗嘱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个人财产,法律不强制要求遗嘱必须涵盖所有财产。

简单来说,遗嘱只处分房产,未处分存款等其他财产的,房产部分按照遗嘱继承,未处分的存款等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不会导致整个遗嘱无效。只有遗嘱处分了他人财产(如夫妻共同财产中配偶的份额)、不符合法定形式、不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等情况,才会导致遗嘱部分或全部无效。

需要特别注意,立遗嘱时建议明确列出所有财产,避免因财产约定不清引发纠纷;如果后续有新的财产,可以通过订立新遗嘱的方式补充,新遗嘱与原遗嘱内容抵触的,以新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