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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中,如何认定遗嘱的效力?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遗嘱是房产继承的核心依据,只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认定遗嘱效力需从以下方面审查

1.遗嘱人主体资格: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不同类型的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如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需有2名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打印遗嘱需有2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等,形式瑕疵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4.遗嘱内容合法: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得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要遗产份额,不得处分他人财产(如夫妻共同财产中配偶的份额),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若遗嘱被认定无效,房产需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