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但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需区分情况。
根据《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归村集体所有,村民仅享有使用权,不得单独继承,但可随地上房屋一并继承。具体规则如下:
若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继承房屋所有权,并继续使用宅基地,可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若继承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城镇户籍子女),仅可继承房屋的使用权,不得对房屋进行翻建、扩建,待房屋自然灭失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若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已有一处宅基地的,可继承房屋所有权,但不得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需要注意的是,继承农村房屋后,继承人仅可在本村集体内部流转房屋,不得向非本集体成员出售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