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放弃继承,需要配偶同意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很多夫妻一方想放弃继承父母的遗产,另一方觉得自己的权益会受损,要求必须经过自己同意,其实放弃继承是继承人的个人权利,不需要配偶同意。
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行为,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与配偶无关,不需要征得配偶同意。据此可以得出,夫妻一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放弃继承,另一方无权干涉。
简单来说,放弃继承是继承人基于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配偶没有同意权。比如丈夫放弃继承父母的房产,妻子不能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主张放弃无效。但要注意,如果继承人是为了逃避夫妻共同债务而放弃继承,债权人可以主张放弃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