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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遗嘱,签字就一定有效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现在很多人会用打印的方式立遗嘱,觉得只要自己签字就有效,其实打印遗嘱的生效条件比很多人想象的更严格,稍有不慎就会被认定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据此可以得出,打印遗嘱不能只靠遗嘱人签字生效,还必须满足见证人、逐页签名、注明日期等多个条件。

简单来说,一份合法有效的打印遗嘱,必须同时满足:一是立遗嘱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全程在场;二是遗嘱人和所有见证人,必须在遗嘱的每一页都签名;三是必须在遗嘱上注明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比如遗嘱只有最后一页签字,前面几页没签,或者见证人是继承人、受遗赠人,都可能导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