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利用他人危困状态签订的遗产分割协议,是否当然无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利用他人危困状态签订的遗产分割协议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而非当然无效。如果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协议自始无效;若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协议则继续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该期限为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

在生活中遇到此种情形,一方面要收集证据重点收集证明危困状态(如病历、经济困难证明)、显失公平(遗产清单、协议与法定份额对比)以及利用行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的证据。另一方面要及时起诉务必在一年内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诉讼请求应为“撤销遗产分割协议”,而非“确认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