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写未成年子女名字,父母可以随意出售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很多人都存在误区,认为房产证上写了未成年子女的名字,父母作为监护人,就可以随意出售这套房子,事实上并非如此。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房产仅享有监护权,而非所有权,出售房产必须出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否则不得擅自处分。
根据《民法典》第35条的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房产证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所有权属于未成年子女,父母作为监护人,不能随意出售、抵押该房产。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父母若要出售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出售行为是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如用于子女上学、医疗、生活等必要开支,且需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如办理公证或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若父母擅自出售房产,且买受人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子女成年后可依法主张该出售行为无效,追回房产;若已无法追回,可要求父母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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