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仅同居未领证,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房产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仅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另一方不享有法定继承权,不能继承房产。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只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才具有配偶身份,属于法定第一顺继承人。仅同居、未在民政局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的,不成立夫妻关系,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虽然根据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但不影响另一方不具有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条件。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同居一方想取得对方房产,只能通过遗嘱、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实现。无上述文件时,另一方无权主张继承,房屋由死者法定继承人继承。

咨询电话: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