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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房产,一方去世后,房产分割与继承如何衔接?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夫妻共有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男方去世,未留遗嘱,女方与男方父母就房产分割产生争议。法院判决:先析出女方享有的50%夫妻共同财产份额,剩余50%作为男方遗产,由女方、男方父母均等继承。

 

刘颖新律师评议】

  夫妻一方去世,需先分割共同财产,再对死者的个人份额进行继承。

 

【相关法律】

1.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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