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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房产婚后被征收,用补偿款购买新房,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男方婚前房产被征收,获得补偿款150万元,婚后用该笔款项全款购买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女方主张新房为共同财产。法院判决:新房系婚前拆迁补偿款转化,仍为男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刘颖新律师评议】
婚前财产的形态转化,若未混入夫妻共同财产,转化后的财产仍属个人财产。
【相关法律】
1.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婚前个人财产的范围;
2.《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二条:财产转化的权属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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