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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加装电梯、装修增值,离婚时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男方婚前全款购房,婚后女方出资20万元装修并出资参与小区电梯加装,离婚时女方主张分割装修及电梯带来的房屋增值部分。法院判决:装修残值及电梯加装对应的增值部分,由男方按女方出资比例折价补偿。

 

刘颖新律师评议】

  婚前房产婚后的添附增值,若有配偶出资贡献,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相关法律】

1.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二条:添附的财产归属规则;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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