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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但形式有瑕疵,遗产应按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老凌家老房拆迁安置两套房屋,被拆迁人包括老凌夫妇、女儿、外孙女等多人。多位被拆迁人去世后,外孙女起诉要求继承全部安置房,部分继承人主张按遗嘱继承,另一继承人提供被拆迁人母亲的遗嘱要求分得折价款。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有遗嘱但形式有瑕疵,遗产应按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法院认定部分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结合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份额的意思,判决两套安置房归外孙女所有,外孙女支付相应折价款。

【刘颖新律师评议】

遗嘱继承的核心是遗嘱合法有效,形式瑕疵可能导致遗嘱无效,此时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本案中,被拆迁人母亲的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应按遗嘱执行,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份额的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实践中,遗嘱形式要件至关重要,立遗嘱人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立遗嘱时应确保形式合法,如代书遗嘱需有两名以上见证人、遗嘱人签名等,避免因形式瑕疵导致遗嘱无效,同时继承人应尊重他人自愿放弃份额的意思表示,依法分割遗产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