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他人名义买房,出资人能否主张分割房屋?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老韩为儿子结婚,与老吉协商共同出资买房,借用老吉儿子的名义贷款,房屋登记在老吉儿子名下。后儿子与儿媳离婚,老韩起诉要求分割房屋。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借他人名义买房,出资人能否主张分割房屋?法院认定诉讼时效已过,出资人丧失胜诉权,判决驳回老韩的诉讼请求。
【刘颖新律师评议】
借名买房纠纷需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出资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内起诉。本案中,老韩在房屋被他人占用后多年未主张权利,超过诉讼时效,无法获得法律保护。实践中,借名买房存在较大风险,容易因产权登记与实际出资不符引发纠纷。 确需借他人名义买房的,应签订书面借名协议,明确房屋归属及过户条件,同时留存出资凭证、还款记录等证据,定期关注房屋状况,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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