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份额如何分配?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老李家夫妻育有多名子女,丈夫去世后,部分子女书面放弃继承其名下房屋份额,妻子和女儿起诉要求继承。本案争议焦点在于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份额如何分配?法院认定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丈夫的房屋份额由妻子和未放弃的子女继承,判决房屋归妻子和女儿按份共有。
【刘颖新律师评议】
继承人有权自愿放弃继承,放弃继承后,其应得的遗产份额由其他继承人分配。本案中,部分子女书面放弃继承,该行为合法有效,相应份额由妻子和女儿享有。实践中,放弃继承需以书面形式作出,且应在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避免事后反悔。 继承人若想放弃继承,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明确放弃的遗产范围,避免因意思表示不明确引发争议,同时确保声明是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得受欺诈、胁迫。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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