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去世后,能否主张分割其生前的农田分红及墓穴维护费?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老李家丈夫去世后,妻子发现村委会仍在发放丈夫名下的农田分红,且自己支出了墓穴维护相关费用,遂起诉要求分割分红并由丈夫父母承担部分维护费。本案争议焦点在于配偶去世后,能否主张分割其生前的农田分红及墓穴维护费?法院认定农田分红系丈夫去世后发放,不属于遗产,墓穴维护费未征得公婆同意,判决驳回妻子的诉讼请求。
【刘颖新律师评议】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后产生的收益不属于遗产范围。本案中,农田分红在丈夫去世后发放,并非其生前遗留的财产,妻子无权主张分割。而墓穴维护费属于妻子单方支出,未与公婆协商一致,要求分担缺乏依据。实践中,继承人应明确遗产的时间界限,仅能对被继承人死亡时存在的财产主张权利。 处理遗产相关事宜时,应先明确遗产范围,对于死后产生的收益,不能作为遗产分割,同时支出大额费用前应与其他继承人协商,避免因单方支出引发纠纷。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咨询电话: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