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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立有律师见证遗嘱,子女能否按遗嘱继承宅基地房屋份额?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老陈家父母与子女共同拥有一处宅基地房屋,父亲去世后,母亲立下代书遗嘱,明确自己的房屋份额及从父亲处继承的份额均由儿子继承,遗嘱有律师见证。母亲去世后,儿子起诉要求按遗嘱确认份额,女儿同意分割但希望实物分割。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母亲立有律师见证遗嘱,子女能否按遗嘱继承宅基地房屋份额?法院认定遗嘱符合法定形式有效,宅基地房屋不适合实物分割,判决儿子享有三分之二份额,女儿享有三分之一份额。

【刘颖新律师评议】

律师见证的代书遗嘱,只要满足法定形式要件,即具备高度法律效力。本案中,遗嘱有代书人、见证人签字,母亲签字确认,且有律师见证全程,充分保障了意思表示真实。实践中,宅基地房屋因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通常以确认份额的方式分割,而非实物分割,这既符合法律规定,也能避免破坏房屋整体性。 订立涉及宅基地房屋的遗嘱时,建议选择专业律师见证,明确份额归属,同时考虑宅基地房屋的特殊性,避免约定实物分割引发执行困难。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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