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屋时发现违建,违建部分能否参与分割?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王老先生去世后,留有一处农村宅院。其两名子女王大和王二在办理继承时,对该宅院的分割产生争议。王大主张按宅院现状进行评估分割。但王二发现,其父生前在院内擅自搭建了一个约30平米的砖混结构仓库,未取得任何规划许可,属于违法建筑。王二主张,该违建部分不应作为合法遗产进行分割,其价值不应计入遗产总额。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认为,违法建筑因其建造行为的违法性,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和分割。法院在分割遗产时,仅对合法的主房及其对应的宅基地使用权价值进行了分割。
【刘颖新律师评议】
《民法典》第1122条明确将遗产范围限定为“合法财产”,即继承的前提是遗产合法;违法建筑因其建设行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强制性规定,自始即存在权利瑕疵,无法取得合法的所有权登记,不能被继承。继承人能够分割的,是合法建筑部分的所有权以及对应的宅基地使用权价值。违建部分不被法律所承认和保护,故不能在继承人之间作为积极财产进行公平分配。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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