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被继承人债务超过遗产,继承人能否拒绝偿债?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被继承人债务超过遗产,继承人能否拒绝偿债?

【案情简介】

老黄去世后遗留一套价值为100万元的房屋,但同时因治病和个人经营欠下150万元的债务,其独生子小黄面对资不抵债的局面陷入两难,如果继承房产,就需要承担巨额债务;如果放弃继承,则意味着失去父亲的遗产。最终,小黄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作出了明确放弃继承的书面表示。债权人张先生起诉小黄,要求其偿还黄老先生所欠的50万元债务。法院判决驳回了债权人张先生对小王的诉讼请求,并告知其应向遗产管理人主张权利

 

【刘颖新律师评议】

《民法典》明确规定,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责任,以其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上限。这意味着,继承人对超出遗产价值的债务没有法定的清偿义务。债权人不能就债务缺口向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追偿。其次,若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其自继承开始后就不再是遗产的权利主体,同时也免除了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责任。因此本案中,小黄放弃继承后,无需再负担对张先生的清偿责任。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咨询电话: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