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将房产“附条件”遗赠给继承人,条件未成就能否继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王某立遗嘱将房产遗赠给孙子,约定“孙子需考上大学”,孙子未考上即主张继承。法院判决:条件未成就,遗赠不生效,房产按法定继承分割。
【刘颖新律师评议】
附条件的遗赠,条件成就时才生效,条件未成就的,遗赠不发生效力。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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