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遗赠人在60日内未明示接受,也未放弃,房产如何处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简某立遗嘱将房产赠与好友,好友在简某去世后60日内,既未明示接受也未放弃受遗赠,简某子女主张按法定继承分割房产。法院判决:受遗赠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明示接受,视为放弃受遗赠,房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律师评议】
本案核心是受遗赠的明示接受期限。受遗赠人需在被继承人去世后60日内以书面或其他明确形式表示接受,未明示的,视为自动放弃受遗赠权。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受遗赠人未在60日内明示接受的,视为放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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