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老年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该声明是否有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老钟与丈夫老刘共有一套拆迁安置房,老刘去世后,老钟让女儿小吕陪同办理产权登记,在工作人员未明确告知的情况下签署了放弃继承权声明,房产最终登记在小吕名下。老钟得知后诉至法院,主张声明无效,要求确认房产归自己所有。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老年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该声明是否有效?法院认定老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主动签署声明,应知晓其法律后果,声明中的瑕疵不影响效力,判决驳回老钟的诉讼请求

【刘颖新律师评议】

放弃继承权声明的效力以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为核心,成年人签署此类重要法律文件时,应尽到审慎注意义务,不得以不知情为由随意主张无效。本案中,老钟亲自签名捺印,声明文本由相关部门提供,无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应认定声明有效。实践中,老年人办理重要法律事务时,可委托亲属或律师协助,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等重要法律文件前,务必仔细阅读内容,明确法律后果,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避免因疏忽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咨询电话: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