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二人同为法定继承人,一方主张尽主要赡养义务,能否多分遗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老严与妻子老汪育有两个儿子,两人去世后留有一套房产,未留遗嘱。弟弟小严辩称自己离父母较近,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要求分得 70% 的房产份额,哥哥老严诉至法院,要求平均继承。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兄弟二人同为法定继承人,一方主张尽主要赡养义务,能否多分遗产?法院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小严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兄弟二人均履行了赡养义务,判决两人各继承房产 50% 的份额,互相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刘颖新律师评议】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只有在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下,才能多分。本案中,小严虽主张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法院判决平均分配符合法律规定。实践中,继承人主张多分遗产,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对被继承人尽了更多的扶养义务;若举证不能,应按均等原则分配遗产。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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