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为军产房,个人仅享有使用权,继承人能否继承使用权?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张某生前享有军产房使用权,去世后子女主张继承该使用权,部队以军产房归部队所有为由拒绝。法院判决:军产房使用权依附军籍身份,非个人合法财产,不能继承,部队可按规定调整使用人。
【律师评议】
本案核心是军产房使用权的继承限制。军产房产权归部队,个人仅享有限定使用权,该权利与军人身份绑定,不属于遗产范围,继承人无权继承使用权。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需为个人合法财产;
2. 军产房管理规定:军产房使用权仅限本人使用,去世后由部队收回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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