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立遗嘱处分房产,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李某晚年患阿尔茨海默病,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期间立自书遗嘱房产归儿子,李某去世后女儿主张遗嘱无效。法院判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房产按法定继承由子女均分。
【律师评议】
本案核心是遗嘱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要求。立遗嘱时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论内容如何均属无效。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 民法典总则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方可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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