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扶养人未尽责,能否取得房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赵某与邻居王某签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王某赡养赵某至终老、赵某房产归王某,后王某疏于照料,赵某由侄子照料至去世,王某主张按协议继承房产。法院判决:王某未履行扶养义务,遗赠扶养协议失效,房产由对赵某扶养较多的侄子分得适当份额。
【律师评议】
本案核心是遗赠扶养协议的履行要求。扶养人需全面履行生养死葬义务,未尽责的协议失效,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非继承人可分得适当遗产。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遗赠扶养协议需扶养人履行约定义务方可享有受遗赠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分得适当遗产。
咨询电话: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