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遗嘱处分他人房产,该部分内容是否有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包某立遗嘱,将登记在老伴名下的房产(老伴仍在世)指定由儿子继承,老伴主张包某无权处分其个人房产,儿子主张按遗嘱继承。法院判决:包某处分他人房产的内容无效,该房产归老伴所有,不纳入遗产范围。
【律师评议】
本案核心是遗嘱处分的财产范围限制。遗嘱仅能处分被继承人个人合法财产,处分他人财产的部分因无权处分无效,不影响遗嘱中其他合法内容的效力。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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