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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中房产赠与外孙女,外孙女是否属于受遗赠人?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尤某立遗嘱,名下房产赠与外孙女,尤某去世后,外孙女60日内未明确表示接受,尤某子女主张外孙女为法定继承人无需明示,外孙女主张自己是受遗赠人需补明示。法院判决:外孙女属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系受遗赠人,逾期未明示视为放弃,房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律师评议】

  本案核心是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体区分。外孙女不属于第一、二顺序法定继承人,遗嘱赠与外孙女属于遗赠,受遗赠人需在60日内明示接受,逾期视为放弃。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外孙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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