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遗嘱中未明确房产份额,多个遗嘱继承人如何分割?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孙某立遗嘱:房产由儿子、女儿共同继承,未明确份额。孙某去世后,儿子主张多分(自身无房),女儿主张均分,双方产生争议。法院判决:遗嘱未约定份额,按等额分割处理,儿子、女儿各分得50%房产份额。

 

【刘颖新律师评议】

  本案核心是遗嘱继承的份额确定规则。遗嘱指定多个继承人但未明确份额的,视为等额继承;无特殊情形(如扶养义务差异、生活困难)的,不得单方主张多分。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一款: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咨询电话: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