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继承房产后,能否以“不知晓债务”为由拒绝清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王某去世后留有房产,由儿子继承,王某生前欠他人10万元债务未还。债权人起诉继承人要求清偿,继承人以“不知晓该债务”为由抗辩。法院判决:继承人需在继承房产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知晓与否不影响清偿义务。
【刘颖新律师评议】
本案核心是继承人的债务清偿义务。继承人继承遗产后,需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无论是否知晓债务存在,均不免除清偿责任。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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