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立遗嘱时受欺诈,房产遗嘱能否撤销?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吴某在子女吴甲欺诈下立遗嘱,载明房产归吴甲一人继承(吴甲谎称其他子女不赡养)。吴某知晓真相后起诉要求撤销遗嘱,吴甲主张遗嘱已生效。法院判决:吴甲欺诈导致吴某意思表示不真实,遗嘱可撤销,房产按法定继承分割。
【刘颖新律师评议】
本案核心是受欺诈遗嘱的撤销权。立遗嘱人因受欺诈订立的遗嘱,违背真实意思表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撤销后遗嘱自始无效,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二款: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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