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继承权后确有悔改,能否恢复房产继承权?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沈某的儿子沈甲因虐待沈某丧失继承权,后沈甲悔改并悉心照料沈某直至去世,沈某未重新立遗嘱。法院判决:沈甲的行为符合宽恕条件,恢复其继承权,与其他继承人共同继承房产。
【刘颖新律师评议】
本案核心是继承权的宽恕制度。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后,确有悔改表现,且被继承人表示宽恕的,可恢复继承权。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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