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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宅基地房屋后遇拆迁,补偿款能否由继承人独享?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彭某的农村宅基地房屋由儿子彭小继承,后房屋拆迁获得补偿款,彭某的弟弟主张分割补偿款。法院判决:补偿款是房屋的转化利益,归彭小所有,彭某弟弟无权分割。

 

【刘颖新律师评议】

  本案核心是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的归属。继承宅基地房屋后,拆迁补偿款作为房屋的替代利益,由房屋继承人取得。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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