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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意外死亡后,受益人未主张保险金,继承人能否主张?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小黎因购房向银行贷款,同时购买意外伤害还贷保险,指定银行为受益人。小黎意外溺水死亡后,其父亲老黎代为偿还了剩余贷款,后得知该保险存在,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辩称老黎并非受益人,且贷款已还清,不应支付保险金。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被保险人意外死亡后,受益人未主张保险金,继承人能否主张。法院认定小黎的死亡属于保险事故,老黎作为继承人代为偿还贷款,有权主张保险金,判决保险公司向老黎支付相应保险金。

【刘颖新律师评议】

意外伤害还贷保险的核心是保障贷款偿还,被保险人意外死亡后,无论受益人是否主张,继承人代为偿还贷款的,有权向保险公司主张保险金。购买此类保险时,投保人应明确告知家人保险情况,避免因不知情导致保险金无法及时主张。继承人在处理被继承人后事时,应全面了解其保险、债务情况,及时向保险公司、银行等机构核实,避免遗漏权益,同时保留好还款凭证、死亡证明等相关证据,以便顺利主张权利。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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