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份额如何处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老刘夫妇育有一子一女,二人去世后留有一套房产,未立遗嘱。儿子在遗产分割前因意外去世,儿子的妻子和女儿主张继承该房产的相应份额,女儿则认为哥哥已去世,其份额应归自己所有。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份额是否发生转继承。法院认定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且未放弃继承的,其应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判决儿子的妻子和女儿取得相应遗产份额。
【刘颖新律师评议】
转继承的发生需满足“遗产分割前死亡”和 “未放弃继承”两个条件,其本质是继承权的延续。建议大家在处理遗产时关注继承人的生存和健康状态,涉及转继承的应及时与相关权利人沟通,避免遗漏继承人引发纠纷。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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