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老武与妻子婚后收养一子,办理了合法收养登记手续,后二人又生育一女。老武夫妇去世后未立遗嘱,留下一套房产和部分存款,女儿主张养兄不应与自己平分遗产,认为其并非亲生子女。养子起诉要求与妹妹均等继承遗产。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养子女是否与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法院认定合法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权地位平等,判决养子与女儿均等继承遗产。
【刘颖新律师评议】
合法成立的收养关系中,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完全平等的继承权,这是法律对养子女权益的明确保护。建议大家正视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无论是养子女还是亲生子女,都应依法履行赡养义务,维护家庭和睦。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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