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子女主张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能否多分父母遗留房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老梁夫妇婚后购买一套房产,育有三个子女,夫妇二人去世后未立遗嘱。其中一子起诉要求三人各继承三分之一房产份额,另一子辩称自己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多分份额,要求继承二分之一份额。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能否多分房产。法院认定三名子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被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判决三人各继承三分之一房产份额。

【刘颖新律师评议】

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主张多分遗产的继承人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无充分证据的,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咨询电话: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