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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未明确放弃继承但遗产已拆除,需承担被继承人债务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老方去世后,银行依据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其配偶及子女偿还借款本息,主张子女作为继承人应承担清偿责任。子女辩称继承的房产已被拆除,且已出具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继承人未明确放弃继承但遗产已不存在,是否需承担被继承人债务。法院认定生效判决未明确继承人继承的遗产范围,执行内容不明确,判决驳回银行的执行申请。

【刘颖新律师评议】

执行案件需明确权利义务主体及给付内容,遗产已不存在且未明确继承人实际继承遗产的,无法强制执行继承人承担债务;继承人需在继承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债务。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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